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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25)

【法宝引证码】CLI.11.9589841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356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李忠军
2025年12月23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治统一,及时清理与改革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决定对以下2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2001年7月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发布;根据2007年11月2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8号修订)
  二、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11月2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