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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生效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2025)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356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市长:李忠军

2025年12月23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维护法治统一,及时清理与改革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决定对以下2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2001年7月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0号发布;

根据2007年11月2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8号修订)  二、《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11月2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1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