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2024)
【法宝引证码】CLI.10.8185909
- 制定机关: 通化市人大(含常委会)
- 公布日期:2024.11.28
- 批准日期:2024.11.27
- 施行日期:2024.11.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 专题:
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年11月28日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
(2024年8月30日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2024年8月30日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27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