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实施细则(1998) 失效
【法宝引证码】CLI.4.21540
- 制定机关: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含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已变更) 机构沿革
- 发文字号:[1998]外经贸管发第974号
- 公布日期:1998.12.31
- 施行日期:1999.01.02
- 时效性: 失效
- 效力位阶: 部门规章
- 专题:
- 失效依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2001)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实施细则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日 〔1998〕外经贸管发第974号)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办法实施细则》、《纺织品被动配额部分类别有偿招标和有偿使用实施细则》(试行)、《关于1999年度纺织品被动配额招标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其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一: 中标通知书
中标企业名称: 企业代码(13位)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
│ 商品名称 │中标价格│中标数量│ 数量单位 │中标金│中标保证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费银行 │ │账 号│ │
├───────┼──────────┼───┼───────────┤
│ 帐户名称 │ │用 途│ 招 标 │
├───────┼──────────┼───┼───────────┤
│ 联系人 │ │电 话│ │
├───────┼──────────┼───┼───────────┤
│招标办通讯地址│ │联系人│ │
├───────┼──────────┼───┼───────────┤
│ 电 话 │ │传 真│ │
├───────┼──────────┼───┴───────────┤
│ │1.中标保证金=中标│签发人: 经办人: │
│ │ 金 X % │ 你企业在上述商品出口配额 │
│ │2.请于 年 月 日│ 年度第 次 招标中中标,│
│ │ 前向指定银行交纳│特此证明。 │
│ 备 │ 中标保证金后方可│ │
│ │ 领取《申领配额招│ │
│ │ 标商品出口许可证│ │
│ │ 证明书》 │ │
│ │3.本书一式三联,第│ │
│ │ 一联(白色)招标│ 招标办公室 │
│ 注 │ 办公室留存,第二│ 年 月 日 │
│ │ 联(黄色)中标企│ │
│ │ 业留存,第三联(│ │
│ │ 蓝色)招标委员会│ │
│ │ 留存。 │ │
└───────┴──────────┴───────────────┘</font>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监制
附件二: 出口商品配额公开招标中标金交款凭证
商品名称: 编号:
┌─┬────────┬───────┬─┬─────┬───────┐
│ │企业名称 │ │ │全 称 │ │
│ ├────────┼───────┤收│ │ │
│中│进出口企业代码 │ │款├─────┼───────┤
│标├────────┼───────┤人│账户号 │ │
│人│通讯处及邮编 │ │ ├─────┼───────┤
│ ├────────┼───────┤ │开户行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
│A.投(中)标价格 │ │B.中标数量 │ │
│ │ │ │ │
├──────────┼───────┼───────┼───────┤
│C.本次领取配额数量 │ │D.应交保证金 │ │
│ (数量单位) │ │ D=A×B× % │ │
├──────────┼───────┼───────┼───────┤
│E.本次应交配额使用费│ │F.转让应交款 │ │
│ (E=A×C× %) │ │ F=A×C× % │ │
├──────────┼───────┴───────┴───────┤
│交 款 用 途 │D项: E项: F项: │
├──────────┼───────────────────────┤
│交 款 金 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交 款 方 式 │ │交款日期 │ 年 月 日 │
├──────────┼───────┼──────┼────────┤
│交 款 单 位 │ │ 收款单位 │ │
│ (公章) │经手人: │财务(盖章)│经手人 │
├──────────┴───────┴──────┴────────┤
│注:1.本凭证填写一式四联。第一联(白色)由汇款单位留存。第二联(粉色│
│)由收款单位留存。第三联(黄色)经收款单位盖章后转招标办公室留存,无│
│收款单位财务盖章无效。第四联(蓝色)经收款单位财务盖章后退交款单位。│
│ 2.进出口企业代码栏请填写13位企业申领许可证代码。 │
└──────────────────────────────────┘</font>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监制
附件三: 出口商品配额协议招标中标金交款凭证
商品名称: 配额年度:
┌─┬────────┬───────────────────────┐
│ │企业名称 │ │
│ ├────────┼───────────────────────┤
│中│进出口企业代码 │ │
│标├────────┼───────────────────────┤
│人│通讯地址及邮编 │ │
│ ├────────┼───────────────────────┤
│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 │
├─┼────────┼───────────────────────┤
│ │户 名 │ │
│收├────────┼───────────────────────┤
│款│账 号 │ │
│人├────────┼───────────────────────┤
│ │开 户 行 │ │
├─┴────┬───┴─┬──────┬──────────────┤
│A.中标价格 │ │B.中标数量 │ │
├──────┴─────┼──────┴──────────────┤
│C.本次领取配额数量(单位)│ │
├────────────┼─────────────────────┤
│D.应交中标保证金 │ │
│ (D=A×B× %) │ │
├────────────┼─────────────────────┤
│E.本次应交配额使用费 │ │
│ (E=A×C× %) │ │
├────────────┼─────────────────────┤
│F.转让应交款 │ │
│ (F=A×C× %) │ │
├────┬───────┴─────────────────────┤
│交款用途│D项: E项: F项: │
├────┼─────────────────────────────┤
│交 款│人民币大写: │
│ ├─────────────────────────────┤
│金 额│人民币小写: │
├────┼──────┬──────────────────────┤
│交款方式│ │交款日期 年 月 日 │
├────┴──────┼──────────────────────┤
│经手人: │经手人: │
│ │ │
│ 交款单位(公章) │ 收款单位财务(盖章)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注:1.本凭证填写一式四联。第一联(绿色)由汇款单位留存。第二联(粉色│
│)由收款单位留存。第三联(黄色)经收款单位盖章后转招标办公室留存,无│
│收款单位财务盖章无效。第四联(蓝色)经收款单位财务盖章后退交款单位。│
│ 2.进出口企业代码栏请填写13位进出口企业代码。 │
│ 3.汇款单位务必将本凭证在汇款后及时寄出。 │
└──────────────────────────────────┘</font>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监制
附件四: 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
商品名称: 发证序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数量单位: 编号:
┌───────┬─────────────┬────────┬───┐
│ 领证单位 │ │领证人 │ │
├───────┼───┬─────┬───┼────────┼───┤
│中标数量A │ │转让数量B │ │上交数量C │ │
├───────┼───┼─────┼───┼────────┼───┤
│受让数量D │ │已领数量E │ │本次领取配额数量│ │
│ │ │ │ │ F │ │
├───────┼───┼─────┼───┼────────┼───┤
│余量G │ │配额价格H │ │配额使用费余额I │ │
│G=A-B-C+D-E-F │ │ │ │I=H×F× % │ │
├───────┴───┴─────┴───┼────────┴───┤
│ 发 证 机 关 签 注 栏 │签发人: 经办人: │
├─────┬─────┬────┬────┤ │
│领取许可证│领取许可证│ 余量N │ 签注人 │ │
│ 时间 │ 数量M │ N=F-M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font>
注:1.本书为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的主要证件。 2.本书一式四联〔第一联部EDI中心留存(白色),第二联发证机关留存(黄色),第三联中标企业留存(粉色),第四联招标办公室留存(蓝色)〕。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监制
附件五: 招标商品配额转受让证明书
商品名称: 发证序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数量单位:
┌──────────┬────┬─────────────┬────┐
│受让企业名称 │ │ 进出口企业代码 │ │
│ │ │ (13位码) │ │
├──────────┼────┼─────────────┼────┤
│转让企业名称 │ │ 进出口企业代码 │ │
│ │ │ (13位码) │ │
├──────────┼────┼─────────────┼────┤
│转让配额数量A │ │ 转让配额中标价格B │ │
├──────────┼────┴─────────────┴────┤
│转让部分配额中标金余│ │
│额C(C=A×B× %) │ │
├──────────┼───────────────────────┤
│转让部分配额中标金交│ 收款单位财务(公章) │
│交纳情况审批栏 │经手人(签名) │
├──────────┼───────────────────────┤
│ 招标办公室审批栏 │ 贸管司备案栏 │
├──────────┴───────┬───────────────┤
│签发: │签发: │
│初审: │初审: │
│经办 │经办: │
│ 招标办公室(公章) │ 外经贸部对外贸易管理司(公章)│
└──────────────────┴───────────────┘</font>
注:1、转受让企业在办理本证明书时须附交加盖双方企业公章的转受让申请书正本,招标办公室在收到上述文件并经财务部门确认转让企业已交纳拟转让部分配额的中标金余额后方可办理转受让手续。
2、本证书一式七联:第一联(白色)由贸管司留存,第二联(黄色)由受让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留存,第三联(粉色)由转让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留存,第四联(蓝色)由受让企业留存,第五联(红色)由收款单位财务留存,第六联(绿色)由招标办公室留存,第七联(橙色)由部EDI中心留存。
3、本证明书第二联(黄色)为企业受让配额证明,受让企业在申领出口许可证时,须持第二联及有关申领出口许可证文件到发证机关领取出口许可证。
4、本证明书须由商会招标办公室和外经贸部贸管司盖章后方为有效。
5、受让、转让企业名称栏内只能分别填写一个企业。
6、招标办公室在发出《招标商品配额转受让证明书》的同时,向受让企业发出《申领配额招标商品出口许可证证明书》。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