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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法宝引证码】CLI.4.1014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57号)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经卫生部、商务部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部长:陈竺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
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现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外经贸部令第11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其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宝联想:案例与裁判文书 1 篇
  二、本规定中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其他规定,仍参照《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法宝联想

引用本篇的法规 案例 论文

部门规章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号――公布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和决定不再作为部门规章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文件目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和决定不再作为部门规章的文件目录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5号――卫生部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
卫生部、商务部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七有关事项的通知
地方法规规章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2021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行政执法依据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1修订)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商务部《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卫生部、商务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律所实务
关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七》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