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阅览
法宝之窗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保留正文中的法宝联想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技术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法宝引证码】CLI.11.8579234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
(第147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技术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2月7日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周海兵
2025年2月13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技术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等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涉及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
  废止《长沙市技术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5月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发布,2002年4月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第一次修正,2019年9月16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第二次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数据库提供的电子文本正式引用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法宝联想

本篇引用的法规

地方法规
长沙市技术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