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依法维护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演职员和观众的合法权益,禁止营业性演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修订沿革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
第九条 依法登记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9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3 篇中央法规 2 篇修订沿革 第十条 依法登记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除了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三)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法宝联想:草案 1 篇中央法规 2 篇修订沿革 第十一条 依法登记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五)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法宝联想:中央法规 1 篇修订沿革 第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修订沿革 第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依法登记的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法宝联想:草案 1 篇中央法规 1 篇修订沿革 第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在内地依法登记的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修订沿革 第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依法登记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依法登记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大陆依法登记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大陆依法登记的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演出场所经营活动,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法宝联想:草案 1 篇地方法规 7 篇中央法规 1 篇修订沿革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十六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1 篇修订沿革 第十七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持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
《条例》第
十六条规定的文件。
对经批准的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活动,演出举办单位还应当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符合
《条例》第
二十条第
(一)项规定的文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演出活动不得举行。
《条例》第
二十条第
(一)项所称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是指由演出举办单位组织有关承建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作出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申请举办需要未成年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2 篇修订沿革 第十八条 申请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文化主管部门审核涉外或者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项目,必要时可以依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6 篇修订沿革 第十九条 经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的,举办单位或者与其合作的具有涉外演出资格的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在演出日期10日前,持省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的文件,到增加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
法宝联想:草案 1 篇地方法规 9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3 篇修订沿革 第二十条 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7 篇修订沿革 第二十一条 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等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在本场所内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演出经纪机构承办。
在上述场所举办驻场涉外演出,应当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7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5 篇修订沿革 第二十二条 申请举办含有内地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演员以及外国演员共同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可以报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4 篇修订沿革 第二十四条 举办募捐义演,应当依照
《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参加募捐义演的演职人员不得获取演出报酬;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扣除成本后的演出收入捐赠给社会公益事业,不得从中获取利润。
演出收入是指门票收入、捐赠款物、赞助收入等与演出活动相关的全部收入。演出成本是指演职员食、宿、交通费用和舞台灯光音响、服装道具、场地、宣传等费用。
募捐义演结束后10日内,演出举办单位或者演员应当将演出收支结算报审批机关备案。
举办其他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所述方式的公益性演出,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4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6 篇中央法规 1 篇修订沿革 第二十六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举办单位应当负责统一办理外国或者港澳台文艺表演团体、个人的入出境手续,巡回演出的还要负责其全程联络和节目安排。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5 篇修订沿革 第二十八条 营业性演出不得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前款所称假唱、假演奏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演奏的行为。
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派专人对演唱、演奏行为进行监督,并作出记录备查。记录内容包括演员、乐队、曲目的名称和演唱、演奏过程的基本情况,并由演出举办单位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6 篇中央法规 1 篇修订沿革 第三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照
《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演出。
修订沿革 第三十四条 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应当出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证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配合。
修订沿革 第三十五条 文化主管部门可以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监管。
修订沿革 第三十六条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演出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和公布制度、演出信息报送制度、演出市场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管理和监督。
修订沿革 第三十七条 演出行业协会是演出经营主体和演出从业人员的自律组织。
全国性演出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演员、演出经纪人员等演出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演出行业协会开展有关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修订沿革第四章 演出证管理
第三十八条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包括1份正本和2份副本,有效期为2年。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发证机关填写、盖章。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修订沿革 第三十九条 文化主管部门吊销文艺表演团体或者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除文化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修订沿革 第四十条 吊销、注销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报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吊销、注销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应当报文化部备案。
法宝联想:草案 1 篇地方法规 2 篇修订沿革第五章 罚 则
第四十三条 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
《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的,由负责审批的文化主管部门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修订沿革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
《条例》第
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5 篇修订沿革 第四十七条 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4 篇修订沿革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在演播厅外从事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
《条例》第
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6 篇修订沿革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7 篇修订沿革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录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以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的,由县级文化主管部门依照
《条例》第
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9 篇修订沿革第六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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