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法宝引证码】CLI.10.9288956
- 制定机关: 无锡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
- 公布日期:2025.10.15
- 批准日期:2025.09.30
- 施行日期:2025.11.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 专题: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4号)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0月15日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25年8月27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2025年8月27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25年9月30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无锡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航道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