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级政府部门第二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和取消的审批事项
本溪市人民政府令
(第102号)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 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3项) (一)保留事项 1.国省干线、县级以下公路占用、开设道口、限时封闭、中断及特殊车辆上国省干线、县级以下公路行驶 2.公路路树砍伐 3.丙级、临时资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等级 4.道路运输业(包括货运、客运、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从业人员培训、客运站、汽车租赁等) 5.水路运输业、水路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及城市渡口设置、迁移、水路运输业停业、歇业变更、核发内河船员资格证书 6.道路运输四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三、四级客运站站级评定 7.交通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8.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设立与管理 9.开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及经营性教练场 10.跨境经营道路运输业的开业、歇业、变更 11.港、澳、台胞及外商来我市投资经营道路运输业的开业 12.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三级企业经营资质等级评定、营运客车分类定级及二级汽车客运站站级评定 13.省内跨市水路运输业、旅游运输经营筹建开业及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合并事项(8项) 1.特殊车辆上县级以下公路行驶(并入审批1项) 2.县级以下公路开设道口及县道以上公路设置渡口(并入审批1项) 3.县级以下公路限时封闭、中断(并入审批1项) 4.特殊车辆上国省干线公路行驶(并入审批1项) 5.国省干线公路开设道口(并入审批1项) 6.国省干线公路限时封闭、中断(并入审批1项) 7.核发内河船员资格证书(并入审批5项) 8.国省干线公路占用、开设道口、限时封闭或中断及特殊车辆上国省干线公路行驶(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8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核发非营业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2.四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开业、扩大经营范围 3.普通公路省重点建设项目和贷款工程 4.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本市区域内经营的物流企业及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技术合格证年检 5.长途客运车辆进、出市区的线路走向 6.公路建设单位资信登记 7.交通监理单位资质 8.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格 市科技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3项) (一)保留事项 1.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科技进步奖励 2.科技三项经费指标分配 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核发技贸许可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及技术交易奖酬金 (二)合并事项(1项) 1.技术交易奖酬金(并入核准3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11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重复立项) 2.市农业技术示范园区认定 3.科技成果和技术出口项目保密 4.申报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 5.邀请外国人来华从事科技合作与交流 6.市科研事业单位事业经费指标划拨 7.软件产业发展种子资金、风险投资资金项目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8.科技出国考察、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9.国家、省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10.计算机应用开发与推广项目及贷款贴息 11.申报辽宁省政府科技奖励 市民委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2项) 1.宗教活动场所 2.宗教外事活动 3、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14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民族贸易县、民族贸易企业、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2.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重复立项) 3.民族贸易企业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利率、贴息贷款 4.民族贸易企业退税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5.宗教教职人员培训 6.清真许可证明及核发“清真标牌” 7.民族成份的鉴定、识别和恢复改正 8.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的建立、更改、撤销 9.市级少数民族社会团体申请成立、撤销登记 10.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分配 1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2.市级宗教团体申请登记 13.新建宗教活动场所及建、造露天佛像 14.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 市物价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1项) (一)保留事项 1.游览参观点价格 2.物业管理服务收费 3.停车场收费 4.行政事业性收费 5.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 6.公用、公益事业价格 7.医疗院所配制制剂价格 8.普通商品住房价格 9.指定销售商品价格 10.《收费许可证》 11.向企业按比率或幅度收费的定额核定 (二)合并事项(13项) l.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并入审批5项)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入审批4项) 3.河道采砂管理费(并入审批4项) 4.教育收费(并入审批4项) 5.部分医疗收费(并入审批4项) 6.县、区自来水价格(并入审批6项) 7.药品价格(并入审批4项) 8.地方报纸价格(并入审批6项) 9.供暖收费(并入审批5项) 10.公益事业价格(并入审批6项) 11.农村居民照明综合电价(并入审批5项) 12.牲畜定点屠宰收费(并入审批5项) 13.民用液化气价格(并入审批6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10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普通客房价格 2.调味品 3.本溪市企业交费登记卡 4.民爆器材价格 5.黄金价格 6.种子价格 7.收费员证 8.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价格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9.出租车运价 10.本溪水洞门票 市体育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10项) 1.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2.二级运动员 3.二级裁判员 4.市体育竞赛承办权 5.武术初级段位 6.市级营业性体育竞赛、体育表演场所的许可证 7.一级运动员资格 8.一级裁判员资格 9.省级传统项目学校资格 10.省级以上及国际经营性体育活动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3项) (一)保留事项 1.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与技术性特殊情况再生育 2.避孕药具经销许可证 3.政策性特殊情况生育 (二)合并事项(1项) 1.技术性特殊情况再生育(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4项) l.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 2.节育技术服务合格证 3.节育技术并发症鉴定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级评审 市卫生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保留事项 l.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预防 2.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3.医疗机构设置 4.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5.中级遗传诊断及产前诊断和初级遗传病诊断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合并事项(4项) 1.大型涉外饭店和宾馆、疗养院餐厅及食品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入审批2项) 2.大型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入审批2项) 3.婚前医学检查职业许可证(并入审批4项) 4.助产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并入审批4项)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2项) 1.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 2.医疗广告 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保留事项 1,营业性演出活动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 3.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的设立及变更 4.娱乐场所的设立及变更 5.音像制品放映单位及音像制品二级批发单位的设立及变更 (二)合并事项(5项) 1.演出经纪机构承办组台演出(并入审批1项) 2.营业性演出场所的新建、改建、迁建、拆除(并入审批1项) 3.台球、保龄球等新兴文化经营单位的设立及变更(并入核准4项) 4.音像制品运输、传递(并入核准4项) 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并入审批2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13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在职演职员参加其他单位演出活动 2.群众业余文艺表演团体及农村业余文艺表演团体临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3.文化艺术培训礼仪庆典承办活动 4.演出广告 5.对外文化交流项目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6.社会福利性募捐演出 7.非营业性演出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8.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和变更 9.设立美术品经营单位 10.建设项目文物勘探 11.演员个人申领演出证 12.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审核及变更 13.举办有赞助的美术品比赛、展览、展销及拍卖活动 市新闻出版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3项) (一)保留事项 1.申请设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出租(市区内非供销社系统)及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 2.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 3.电子出版物复制、批发业务、连锁销售组织、批发市场设立 (二)合并事项(3项) 1.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并入审核2项) 2.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及经营者变更(并入审批1项) 3.申请设立报纸、期刊、图书零售出租业务(市区内非供销社系统)(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11项) 1.报纸临时增版、增期 2.设立市级党报驻县(区)记者站 3.申请设立县(区)级教育书刊代办点 4.报社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 5.举办地方或专业性的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 6.设立出版单位 7.创办正式报纸、报纸的变更 8.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 9.报社驻本溪记者站的建立 10.市级教育书刊代办站 11.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市教育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2项) 1.社会力量举办职业中学、初级中学和其他教育机构 2.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6项) 1.中小学公办教师调配及录用 2.城区幼儿园(所)的建立及国(所)长上岗资格认定 3.市直学校(高校除外)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 4.全市高中、城区初中学生学籍认定及休学、转学 5.城区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 6.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以上(合实验系列),大中专教师中级以下教师职务资格 市财政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3项) (一)保留事项 1.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2.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工程预(结)决算 3.市直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结果 4.市直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本变动及改制中财产损失 5.罚没许可证 6.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7.市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8.国有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产权部分出售 9.罚没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及会计账证、收款收据的印制、发行 10.中央财政扶持的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1.市直预算单位开立或撤销银行账户 12.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 13.国有股权变动 (二)合并事项(4项) 1.市直国有独资企业用公积金补亏或转增资本,以及核销公积金或实收资本(并入审批4项) 2.企业国有资产抵押、报废、毁损及资产无偿划转(并入审批3项) 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并入审核10项) 4.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重组方案(并入审核13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34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市直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税前回收投资 2.财政专项资金 3.市直证券机构及财政部门国债券兑付资金 4.特殊行业(企业)或实行财政补贴并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市直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5.市直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实际发生的企业财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费用支出 6.市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缴 7.国有资产授权企业向本企业以外单位和个人转让、划转资产或对外合资、合作2000万元以上项目 8.国有资产实物境外投资出口核验 9.市级财政国家赔偿费用的支付 10.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11.市直证券机构和市财政部门国债券兑付报表、已兑付待销毁的国债券(实物券) 12.国有企业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产权整体出售 13.国有资产跨市、跨主管部门不同产权主体单位之间无偿划转和转让 14.监狱单位劳动补偿费提取标准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15.市本级各部门预算、决算 16.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 17.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收缴 18.彩票发行和销售 19.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20.市直单位的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资格和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市直政府采购业务资格及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项目预算 21.市直单位车辆编制及各单位购置车辆资金来源 22.市直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23.市直事业单位各项基金提取 24.市直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工效挂钩方案 25.市级预算收入退库 26.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和市级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 27.城镇集体企业性质甄别 28.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费用 29.排污费、环保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科技三项费用及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外事接待费用 30.市直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31.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市直企业、单位会计从业资格 32.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减免 33.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含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 34.财政专项资金 市公安局(市消防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8项) (一)保留事项 1.自然人出入境、定居 2.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 3.交通管制通行证 4.储存、销售、生产烟花爆竹 5.经营购买爆破器材 6.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高速公路上养护之外的其它作业 8.民用、运动枪支配备 (二)合并事项(12项) 1.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并入审批1项) 2.公民因私事去香港、澳门、台湾探亲(并入审批1项) 3.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签住延期、暂住证(并入审批1项) 4.为持用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办理证件、签证、签证延期(并入审批1项) 5.前苏联、蒙古、朝鲜公民来华探亲及其华侨回国探亲(并入审批1项) 6.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并入审批4项) 7.爆破器材的经营(并入审批5项) 8.体育运动枪支的配备(并入审核8项) 9.外国人(外籍华人)来华定居(并入审批1项) 10.公民因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去香港、澳门(并入审批1项) 11.香港、澳门居民来内地定居和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并入审批1项) 12.自然人出入境定居(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49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民用住宅、公有建筑安全防范设计 2.经济民警机构 3.纯经营性上路农用运输车注册登记 4.经营寄卖业、废旧金属收购业 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培训班 6.经营印刷、复印、旅馆、刻字业 7.经营使用管制刀具、放射性同位素及剧毒物品 8.新建、扩建、改建金融营业网点(转移到银行部门管理) 9.各种项目服务场所、娱乐饮食场所、5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场所、三资经营场所(转移到文化部门依法监管) 10.彩色复印生产企业 11.经营原子印章业安全许可证 12.经营典当行业安全许可证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1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准销许可证 14.金融营业场所一级风险等级和国防工业重点单位二、三级风险等级及文物安全防范风险等级 15.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16.机动车辆检验 17.机动车注册登记 18.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籍、过户 19.非正式号牌的管理 20.机动车驾驶证发放 21.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 22.机动车教练员资格证书 23.聘用外国专家资格认定 24.招收工读学生 25.国内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团体和个人接受境外基金资助 26.日本战后残留在华孤儿身份确认 27.开辟、调整通勤车、公交车行驶路线、站点 28.车辆进京合格证办理 29.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 30.各种政策性户口 31.办理居民身份证 32.办理边境通行证 33.封闭道路交通“许可证” 34.自愿戒毒场所设立 35.自行车牌证核发、检验 36.停车场设计、竣工验收 37.警用车辆号牌行驶证凭证 38.进口车辆注册登记、转籍过户 39.经营电子游戏场所 40.营业性射击场 41.特种车辆安装警报器标志登记 42、大型集会活动 43.块区内A级、B级拆除爆破工程(转依法监管,一事一议) 4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为主审部门、市公安局为协审部门) 45.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 46.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 47.给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 48.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 49.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 市消防局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1项) 1.建筑(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3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电气消防检测资格认证 2.消防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维修、检测资格认证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3.生产、经销消防产品资格认证 市司法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项) (一)保留事项 1.劳动教养人员院外就医、减少或延长劳动教养期限和提前解除劳动教养 (二)合并事项(1项) 1.劳教人员院外执行、院外就医的审批(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6项) 1.律师执业证 2.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和律师事务所年检 3.公证机构的设立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 5.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注销 6.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和撤销 市商业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6项) (一)保留事项 1.定点屠宰标志牌 2.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网点规划布局和废旧金属出市运输 3.各类商品市场立项、商贸流通网点规划布局 4.调味品、肉罐制品生产(销售)许可证 5.酒类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 6.设立拍卖企业 (二)合并事项(1项) 1.调味品、肉罐制品生产许可证(并入审批4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6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市级重要储备商品动用权 2.商贸流通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3.旧货市场(企业)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4.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 5.物资代理配送企业及商品一级代理商经营资格 6.商贸企业申报市以上名牌产品 市粮食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 (一)保留事项 1.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品种、等级、轮换、销售 2.设立粮食批发市场 3.划拨军粮差价补贴款 4.粮库的扩建、增设、合并、搬迁、撤销和设备报废 5.对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粮油的处理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10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粮食出市外运 2.粮库临时接收点的设置和撤销 3.粮库储备粮损失、损耗、溢余 4.外埠粮油准入 5.大型用粮企业购粮许可证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6.陈化粮处理 7.粮食批发、零售经营资格 8.汇总地区军粮销量 9.国家特储“甲字”、“五O六”国家专项、省级储备粮油数量、品种、质量、接收入库、轮换销售、调拨发运、费用拨付 10.移民、灾区、部队、行业用粮指标 市人防办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保留事项 1.拆除、报废、使用人防工程(人防国有资产)或在人防工程范围内埋设管线和修建地面设施 2.防空警报设施拆除 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4.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和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5.防空地下室建设计划、规划、设计 (二)合并事项(4项) 1.人防工程使用(并入审批1项) 2.市区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并入审批2项) 3.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并入审批3项) 4.人防工程设计(并入核准5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小型人防工程方案、设计 2.小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 3.人防财务预、决算,人防国有资产报损、报废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4.县(区)防空袭预案和市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 5.三线战备设施设备变卖和拆除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保留事项 1.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2.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3.设立特殊药品零售定点单位 4.经营家用性医疗器械企业 5.特殊药品三级经营企业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9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转移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监管)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2.医疗单位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 3.毒性药品限量使用 4.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 5.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 8.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9.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市气象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项) (一)保留事项 1.防雷装置设计、施工、核发防雷装置合格证 (二)合并事项(1项) 1.防雷装置检测、核发防雷装置合格证(并入审核1项) 市旅游局 一、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旅游区(点)对外开放 2.旅游定点单位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3.一、二级星级饭店 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5.旅行社设立 市档案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项) (一)保留事项 1.出卖、销毁档案 (二)合并事项(1项) 1.销毁国家档案(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的审批事项(1项) 1.公布档案 市广播电视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4项) (一)保留事项 l.本辖区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 2.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微波站、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设立 3.本辖区内接收境内(卫星)电视节目 4.接收境外电视节目 (二)合并事项(1项) 1.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电视站的设立(并入审核1项)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2项) 1.有线广播电视(合卫星)设计和安装许可证 2.网上传播、点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 市国家安全局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1项) 1.本溪市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1项)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技术安全检查 市残疾人联合会 一、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2项) 1.残疾人证发放 2.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5项) (一)保留事项 1.广告登记 2.市直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的注册、变更、注销 3.市属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4.冠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名称 5.印刷商标单位证书 (二)合并事项(5项) 1.市直单位户外广告(并入核准1项) 2.市直单位印刷广告(并入核准1项) 3.市直单位酒类广告、广告显示屏(并入核准1项) 4.冠市名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并入核准4项) 5.市直单位开办商品交易市场(并入核准4项) 二、取消审批事项(1项) 1.市属企业合同专用章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4项) (一)保留事项 1.减免延期缴纳税款 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3.企业自用发票的印制 4.市内发票定点印刷厂 (二)合并事项(2项) 1.减免税(并入审批1项) 2.延期缴纳税款(并入审批1项) 一、保留的审批事项(1项)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保留的各类审批事项(8项) (一)保留事项 1.蒸发量大于6吨的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修理、改造和施工单位资格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结案 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 4.信息网络标准化审查,识别卡标准化审查及标识符号发放 5.使用采标标志 6.组织机构代码 7.产品采用国际标准 8.商品条码注册 (二)合并事项(3项)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修理、改造(并入审批1项) 2.压力容器安装单位资格(并入审批1项) 3.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并入审批1项) 二、取消的各类审批事项(15项) (一)取消审批事项 1.汽车罐车、铁路罐车使用证 2.锅炉压力容器一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3.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 4.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资格 5.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许可证 6.肉灌制品、调味品生产企业 7.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格 8.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 9.汽车罐车押运员、驾驶员资格 10.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 11.企业印刷商品条款 12.锅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制造单位资格 13.液化石油气瓶设计 (二)取消审批事项、依法监管和服务 14.计量标准授权考核 15.农业标准规范 一、取消审批事项(1项) 1.企业上市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