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 正文阅览
法宝之窗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保留正文中的法宝联想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失效

【法宝引证码】CLI.4.14741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
(1995年6月13日卫生部、国内贸易部、广播电影电视部、
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轻工总会发布)

  第一条 为保护婴儿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根据《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下称生产者、销售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母乳代用品,系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它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
  第四条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母乳代用品销售、进口的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国内贸易等部门及轻工总会,根据本办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等进行管理。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
  第五条 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婴幼儿食品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六条 母乳代用品包装标签上,应用醒目的文字标有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警句;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类似的名词。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 篇
  第七条 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孕妇、婴儿家庭实施下列行为:
  (一)赠送产品、样品;
  (二)减价销售产品;
  (三)以推销为目的,向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有条件地提供设备、资金、资料。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 篇
  第八条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提供关于婴幼儿喂养方面的资料或宣传材料。资料或宣传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母乳喂养的优越性;
  (二)母亲营养及如何准备和坚持母乳喂养;
  (三)添加辅助食品的适宜时间和方法;
  (四)需要时,说明母乳代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未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擅自提供宣传材料或资料。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 篇
  第九条 禁止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
  第十条 禁止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传播媒介上进行母乳代用品的宣传,包括播放、刊登有关母乳代用品的报道、文章和图片。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应积极宣传母乳喂养的优越性,为孕妇、婴儿母亲和婴儿家庭提供母乳喂养的必要帮助与指导。
  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学术团体不得接受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 篇
  第十三条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抵制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做的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在机构内张贴母乳代用品产品的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和代售产品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 篇
  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孕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母乳代用品,不得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对无法进行母乳喂养的婴儿,应由医生指导其喂养方式。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 篇
  第十五条 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责令停止销售、责令收回所售产品、责令限期改进或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其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1 篇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用语定义如下:
  辅助食品:指当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营养需要时,适合作为这两者补充的任何食品,包括工厂制造的和家庭配置的。
  婴儿配方食品:指按照适用的食品标准法典的标准,经工业配置的能够满足四到六个月以内婴儿正常营养需要并适合其生理特点的母乳代用品。婴儿配方食品也可家庭自,称之为“家制”婴儿配方食品。
  销售:指产品的推销、分发、出售、广告宣传、产品的社会联系和情报服务。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法宝联想

引用本篇的法规 案例 论文

行政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部门规章 更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774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439号建议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7号——关于决定废止《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委令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号――现行有效部门规章目录和决定不再作为部门规章的文件目录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
奶粉广告自律规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2003年“六一”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地方法规规章 更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2021修订)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2065号委员提案的回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190392号提案的回复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实行综合执法等相关职权目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实行综合执法的批复
案例与裁判文书
厦门帝尔特企业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
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儿童权利公约》执行情况的第三、四次合并报告
法学期刊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空白规范功能定位及适用限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199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