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 > 正文阅览
法宝之窗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保留正文中的法宝联想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1996修改) 失效

【法宝引证码】CLI.4.17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第69号)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修改意见和修改后的《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一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王众孚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修改意见

  第十二条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对于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改为: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监督管理,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及国家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烟草广告,是指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经销者(以下简称烟草经营者)发布的,含有烟草企业名称、标识,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等内容的广告。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4 篇案例与裁判文书 2 篇
  第三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
  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3 篇
  第四条 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节目以及报纸、期刊的文章,变相发布烟草广告。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3 篇
  第五条 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媒介或者场所发布烟草广告,必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市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烟草经营者或者其被委托人直接向商业、服务业的销售点和居民住所发送广告品,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2 篇中央法规 1 篇
  第六条 烟草广告中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吸烟形象;
  (二)未成年人形象;
  (三)鼓励、怂恿吸烟的;
  (四)表示吸烟有利人体健康、解除疲劳、缓解精神紧张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广告管理规定的。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6 篇
  第七条 其他商品、服务的商标名称及服务项目名称与烟草制品商标名称相同的,该商品、服务的广告,必须以易于辨认的方式,明确表示商品名称、服务种类,并不得含有该商品、服务与烟草制品有关的表示。
  广告主发布前款规定的广告,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一)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生产或者经营该商品、服务资格证明文件;
  (二)该商品或者服务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
  (三)该企业在我国境内实际从事商品、服务的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证明;
  (四)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4 篇中央法规 2 篇
  第八条 在各类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中,凡利用烟草经营者名称、烟草制品商标为冠名、冠杯的,不得通过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带有冠名、冠杯内容的赛事、演出等广告。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2 篇
  第九条 烟草经营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下列广告时,不得出现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出现的企业名称烟草商标名称相同时,不得以特殊设计的办法突出企业名称。
  (一)社会公益广告;
  (二)迁址、换房、更名等启事广告;
  (三)招工、招聘、寻求合作、寻求服务等企业经营广告;
  (四)广播、电影、电视节目首尾处出现的鸣谢单位或者赞助单位名称;
  (五)报纸、期刊报花、栏头上标明的协办单位名称。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3 篇
  第十条 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的忠告语。忠告语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所占面积不得少于全部广告面积的10%。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6 篇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依据《广告法》四十二条的规定,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3 篇
  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机关责令停止发布,对于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宝联想:地方法规 4 篇中央法规 1 篇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宝联想

本篇引用的法规

中央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引用本篇的法规 案例 论文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部门规章 更多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509号(医疗体育类2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卫生部、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开展第二十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梳理执法依据结果的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
卫生部、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其他规范性文件
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办公室、卫生部、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第十七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地方法规规章 更多
景德镇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3)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宣布失效和修改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1)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30号提案的答复
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
法学期刊
彩票“营销”的反思与法律规制
TBT视角下澳大利亚《香烟简明包装法》的法律争议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