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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生效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名管理办法》的决定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名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3年6月4日恩施州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自2023年6月4日起施行)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州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名管理办法》(2017年4月12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1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