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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生效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