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8号)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5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无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废止《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无锡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