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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生效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岳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12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李 挚

2024年11月28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决定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4年9月30日公布《岳阳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岳阳市养犬管理办法》(2020年6月1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本决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