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荆门市城市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0年9月30日市九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孙兵
2020年10月20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荆门市城市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删除《荆门市城市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荆政令〔2018〕1号)第十四条第二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