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阅览
播放: 声色: 男声 女声
声速: < >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生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安阳市人民政府令

(第6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10月30日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高永

2024年11月20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

对市政府规章《安阳市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办法》(2018年1月31日安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