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决定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决定》已经2025年4月24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25年5月29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决定
(2025年4月24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5年5月29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废止《石家庄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2009年10月26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3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18年6月27日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2018年9月20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