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第一号)(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令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授权,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李勇武
1998年6月14日
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
《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的化学品名称如下:
1.3—羟基—1—甲基哌啶
2.3—奎宁环酮
3.频哪酮
4.氰化钾
5.氰化钠
6.五硫化二磷
7.二甲胺
8.三乙醇胺盐酸盐
9.二甲胺盐酸盐
10.二苯乙醇酸甲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