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鸡西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鸡西市人民政府令
(第1号)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鸡西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2月8日市政府十六届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孙成坤
2024年12月19日
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鸡西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现已申报《鸡西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为立法调研项目。
决定废止《鸡西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0年市政府令第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