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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生效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40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等4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25年5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刘捷

2025年5月30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

(2025年5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9号公布 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浙江省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办法(2011年10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公布)。

二、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2011年12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公布)。

三、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9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公布)。

四、浙江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2005年2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