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2024)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4年第11号)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由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3月18日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5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删除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八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