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阅览
播放: 声色: 男声 女声
声速: < >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生效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25年第1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10日经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刘伟

2025年1月2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的决定

(2025年1月10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2025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令2025年第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8号修正)。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