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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生效

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

(2023年第2号)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已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 王文涛

科技部部长 阴和俊

2023年12月21日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

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

的决定

为调整完善我国技术出口管理体系,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决定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