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管理办法》的决定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令
(第15号)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5年4月28日二届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王方红
2025年5月7日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日喀则市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管理办法》的决定
2025年4月28日,二届日喀则市人民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日喀则市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管理办法》(日喀则市政府令第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